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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周,景和十四年,十一月五日,雪霁。
三法司会审之结案奏报,即于是日清晨呈入司礼监。
宋景以三日之功,将南京常平仓亏空一案首尾,查得七七八八。
凡可查者,如仓场大使等九人监守自盗
户部郎中吴道清经手账目核销有重大嫌疑,皆具列疏中。
其不可查者,若调赴凤阳仓而再无归期之人犯
如吴道清本人押解回京途间暴毙,宋景亦据实录曰
“查无实据。”
是宋景不欲彻查到底
不欲予天下人一交代耶?
非也。
盖查至此处,已是尽头。
.......
都察院
宋景闭眼还没片刻,值房的门就被人一把推开了。
只见王堪立于门际,手中攥着一份奏报副本
面色涨如渥丹,冠歪而不顾,发间肩头,碎雪纷披。
“瞻正,你来.....”
“老师。”王堪走进来,“你,结案了?”
宋景看着他,没有说话。
“粮案,刑部拟的是仓场小吏监守自盗。
御史案,刑部拟的是‘查无实据’。”王堪的声音拔高了半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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